:::
表揚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表揚辦法
台灣醫院感染管制學會
表揚資深優良感染管制師表揚辦法
中華民國93年07月31日制定公佈
一.主 旨:為表揚會員長期從事感染管制工作之努力與辛勞,特設資深優良感染師表揚辦法。
二.表揚資格:本學會活動會員且領有台灣醫院感染管制學會感染管制師證書,從事感染工作在職且持續滿10、15、20、25年者。
三.參加辦法:凡符合資格之會員自我推薦者。
四.表揚名額:不限。
五.審查方式:由本學會專業發展委員會負責評選,產生後提報理監事會核准。
六.申請時間:每年於會訊公佈申請起訖日期。
七.頒獎日期:於翌年之本學會年度學術研討會中,公開表揚。
